乌海发改党组字〔2025〕32号 签发人:邵 炜
中共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关于郭晓宇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科室、中心:
经市发改委党组会议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决定:
郭晓宇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民经济综合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武君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资储备科科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副科长职务;
张鸿睿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战略和规划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杨乐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科(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职务;免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科(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嘉欣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点民营企业党建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张嘉同志晋升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
姜明阳同志晋升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科一级主任科员;
魏正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发展一科科长,晋升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发展一科一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战略和规划科科长职务;
徐伟同志晋升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一级主任科员;
李雪芬同志晋升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和督导科(综合行政执法局)一级主任科员;
刘刚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管理科一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资储备科科长职务,免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资储备科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亚楠同志晋升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三级主任科员;
崔瑞卿同志晋升为市价格认证中心三级主任科员;
刘小娟同志调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体制改革综合科科长(试用期一年),解聘市发改委综合保障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芳同志调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解聘市发改委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静同志调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域经济发展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解聘市应急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牛冠苏同志不再担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体制改革综合科科长职务,免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体制改革综合科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温丽同志不再担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科长职务;
尚美鲜同志聘任市应急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嘉奇同志聘任市发改委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利杰同志聘任市资源型城市转型和区域合作促进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职时间从2025年7月起算。
中共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