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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损毁土地生态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332R/2026-04867 发文字号: 乌海发改农字〔2026〕155号
发文机构: 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分类: 行政许可
概       述: 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损毁土地生态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成文日期: 2026-09-12 00:00:00 公开日期: 2026-09-22 17:30:5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损毁土地生态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9-22 17:30:56 作者:发改委政务大厅 来源: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乌海市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办理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损毁土地生态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乌海自然资字〔2026〕5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经我委研究,现就该项目(项目代码2609-150302-04-05-289425)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西鄂尔多斯保护区遗留退出矿山损毁地貌、破坏生物多样性,实施修复十分必要,可为同类区域提供示范。项目的实施可消除矿区安全与相关隐患,推动产业转型,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群众幸福感。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修复损毁土地、冲洪沟。实施面积264.19 公顷,其中损毁土地生态保护修复区在保护区内千里山镇,面积为226.14 公顷;冲洪沟修复在保护区内巴音陶亥镇,涉及面积38.05 公顷,长度18.85公里。

  三、总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12811.03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四、建设周期

  2026年11月-2029年10月

  五、建设地点

  海勃湾区、海南区。

  六、建设单位

  乌海市自然资源局

  七、有关要求

  请你单位依据此批复,按有关管理规定和安全可靠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委托符合相关要求的工程咨询机构按照此批复的规模及投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此文件仅用于办理前期手续,不作为开工依据。

  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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