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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0日 作者:发改委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发改委 浏览次数:

市发改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乌海市发改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czj.wuha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海市发改委联系(联系电话:0473-8991901)。

一、总体情况

市发改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有效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夯实公开工作基础,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推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充分发挥市发改委门户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主动公开委机关职能职责、内设机构、委领导工作分工及权力清单,委机关"三公"经费预决算、市发改委动态信息等内容。2023年度在市发改委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72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委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8件。

(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未发生与我委信息公开有关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信息公开质量仍需提升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善。下一步,我委将继续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持续加强主体责任,规范我委信息公开的程序和标准,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覆盖范围,保证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 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我委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规范管理,持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我委持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依法公开,主动公开,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发布工作,真正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

1、内容更充实。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使群众及时了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事流程和工作动态。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及时依申请公开,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加大政策回应力度,积极发挥各类信息平台和渠道作用。机关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68条,依申请公开8条。

2、时间更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3、重点更突出。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内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

4、审核更严格。严格把关政务公开的内容和项目关口,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定期开展保密检查,确保无失泄密事件发生。2023年,委机关158条信息全部按要求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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