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我国取消或停征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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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这是继此前财政部公布取消、调整部分行政性基金之后的又一次降费行动,将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在取消或停征的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中,涉企行政事业收费35项,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6项。这些包括:非刑事案件财务价格鉴定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环境监测服务费、白蚁防治费、出入境检验检疫费、预防性体检费、婚姻登记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