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发改委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按照自治区、市委、政府实施方案要求,扎实部署、细化责任、强化督导、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创建
一是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成立市发改委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一把手统领、相关成员各司其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做好年度工作安排。经过委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法治工作要点》,梳理细化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任务,明确责任、分解到科室,强化日常落实。
二、强化改革创新,全面促进政府履职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按照自治区“两优”部署安排,承接了自治区下放事项,对外部事项和内部事项进行了优化,精简办事材料、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理时限,审批、核准项目承诺办理时限压缩到2个工作日;备案项目承诺办理时限压缩到1个工作日,由承诺件改为即办件。无论是审批、核准、备案项目,非涉密件全部通过在线平台办理,只要项目单位所需材料提供齐全,当天就可以办理完毕。市发改委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精简投资行政许可流程要求,实现了所有项目均在内蒙古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系统线上受理审批,运用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形成了便捷、高效、公开、透明的审批环境,实现了项目信息互联互通、动态监管。
二是严防政府举债风险。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对审批项目进行审批,对项目材料、节能措施、资金筹措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促使政府投资资金真正发挥好引导和带动作用;全面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严格按照核准目录范围和权限要求进行项目核准,不存在擅自扩大核准范围行为。
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自主经营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五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要求,制定了《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制度的通知》《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制度》,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清理”的原则,明确了业务科室在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严格对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相关规定开展合法性和公平竞争自我审查,最终由委主要领导签字确认、一并归档。严格按要求进行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杜绝潜在排他、限制公平竞争和妨碍全国统一市场行为的发生。今年以来,清理了2023年之前存量的我委代政府(政府办)起草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6件政策文件,按要求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均符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要求。
四是严格落实部门权责清单。根据行审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委职能职责调整实际,编制了《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权责清单》共63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46项,行政监督检查8项,行政备案2项。
五是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把全面落实清单制度作为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对清单所列的禁止准入类内容,严格禁止市场主体进入,不办理有关手续;对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不再设置市场准入审批事项,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为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开展了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相关工作,没有发现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
六是加强信用监管。成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先后制定印发《乌海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充分发挥了制度对信用体系建设的保障和推动作用。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归集全市信用数据737万余条,其中,法人信用数据673万余条,自然人信用数据63万余条。建立了重点人群信用档案,实现对重点人群的信用监管。通过“信用中国(内蒙古乌海)”门户网站,公开“双公示”“红黑名单”、信用承诺书等信息,向社会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通过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红黑名单”推送到各区、各部门依法依规实施信用奖惩,目前已通过账号查询应用信用信息3.3万余次。制定印发《乌海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七方面举措,将诚信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建立公职人员诚信档案9466份。积极开展政务诚信主动践诺活动,签订公开承诺书接受社会监督,归集近4000份政务诚信公开承诺书。积极推进事前信用承诺工作,完善事后信用修复力度,目前已累计指导641家企业完成了1067条信用信息修复。同时,召开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红黑名单”新闻发布会,共发布1759个“红名单”和474个“黑名单”。
七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多渠道、多种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2023年截至目前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发布图文信息1000余条,每日更新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信息; 门户网站按规定上报我委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及通知等文件情况,及时编报各类信息,反映工作动态,截至目前,2023年共推送发改信息270余条。
三、强化制度约束,全面落实依法决策
一是认真落实公众参与度。对关系群众利益和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严格履行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等必经程序,充分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2023年,对《乌海市打造全球最大BDO一体化生产基地五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关于防范项目手续长期待批的意见(试行)》等召开部门讨论会、征求群众意见,吸纳公众合理建议。
二是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我委或由我委代政府、政府办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全部通过合法性审查。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委与内蒙古法兴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政府依法决策、防范行政法律风险的作用。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了“黄河流域保护”等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完成2000年以来全部文件档案电子目录,做到目录和文件一一对应。
四、强化普法宣传,全面提高创建水平
委党组高度重视,专题研究,每年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委机关年度实绩考核内容,年初进行专题部署,定期进行研判,将目标责任落实到位。
一是建立学习长效机制。坚持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学法情况督查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干部学法制度。
二是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各业务科室分别根据承担的行政执法和管理职能,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普法工作重点、普法责任分工,建立领导责任制,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履行普法责任。
三是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活动。4月15日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7月10日至7月16日结合全国第33个节能宣传周,组织开展“节能降碳你我同行”为主题的节能宣传周,8月15日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主题的全国生态环境日宣传活动;10月16日,开展了“世界粮食日”宣传周活动;在12月4日全国宪法宣传日集中开展以《宪法》《民法典》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活动。利用节能宣传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粮食生产安全日以及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周年等宣传节点时间,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