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供气供热供水价格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787号)精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3〕68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4〕266号)通知要求,我委起草了《乌海市城镇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征求意见稿)》《乌海市城镇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电子邮箱:fgwjgk@163.com;联系电话:0473-8991926;通信地址:乌海市滨河区市行政中心B座227价格收费管理科,邮政编码:016000。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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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