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拟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决策事项情况简述
1.拟决策事项名称:《乌海市重点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2.拟决策事项承办部门: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实施地点:乌海市
4.拟决策事项制定背景及主要内容:为深入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大应用场景建设和开放力度,实施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行动”的战略部署,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5〕37号)要求,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我市在可降解新材料、固态电池、新能源载具等领域的产业基础与资源优势,构建“产用互促、政企协同、全域推广、场景驱动”的发展格局,制定本方案。一是可降解新材料方面,覆盖日常消费、农业生产、工业大宗三大场景。消费端推动全领域替代,强化质量监管与产能保障;农业端推广可降解地膜等农资用品,优化产品适配性;工业端拓展应用范围,建设循环利用示范园区,打造可复制推广的示范样板。二是固态电池方面,布局电源、电网、用户、跨领域融合四大场景。电源侧配建固态电池储能电站;电网侧建设独立储能设施保障电力供应;用户侧面向重点用电单位、共享经济、车企及市属国企分类推广;跨领域打造融合示范工程,争创自治区级创新示范基地。三是新能源载具方面,推进公共出行、重点行业、基础设施配套三大维度。公共出行领域实现环卫、公交等车辆新能源化,给予固态电池车辆补贴;重点行业推动矿区、厂区、景区新能源载具替代,打造示范场景;基础设施方面2027年前建成充换电网络,开辟绿色通道,优化通行服务。
《实施方案》锚定国家、自治区关于场景培育开放的工作部署,立足“小而精、小而强”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目标,聚焦全市三类重点产品应用推广,为乌海高质量发展注入动能。主要目标明确到2028年底全面完成国家、自治区大规模场景应用任务,推动可降解新材料、固态电池、新能源载具三类重点产业产品推广应用取得显著成效。
二、稳评工作内容及基本程序
稳评主要工作内容:在前期调研、征求意见、集中论证基础上,围绕《乌海市重点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实施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主要风险源,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实施方案》的支持态度?
2.您对《实施方案》的意见或建议?
3.您认为《实施方案》对乌海市产业转型升级的作用?
4.您认为《实施方案》对人居生活环境改善的影响?
5.您认为实施《实施方案》可能引发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是什么?
四、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 系 人:魏正
联系电话:0473-8991918
工作邮箱:whfgwgyk@163.com
公示期限:2026年1月9日-2026年1月23日
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