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传统诚信文化的特性
王淑芹1 杜 凡2
(1.首都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北京 100089;
2.北京工商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北京 100048)
[摘 要]新时代推进我国精神文明高质量发展,需要在坚持“第二个结合”基础上,促进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守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以儒家为主体的中国传统诚信文化,具有鲜明的本体性、道义性和美德性。中国儒家道德哲学认为“道”是世界的本体,诚信是“天道之本然”而建构的“人道之当然”的价值原则。“信”既从于“诚”又合于义。儒家传统诚信文化强调人们诚实守信是天道义理之当然而非利益算计之权衡。中国传统诚信文化,为应对世界现代化进程中诚信失范的普遍难题,提供了中国的道德思维方式和应对之道。
[关键词]中国;传统诚信;本体性;道义性;美德性
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协调是中国式现代化区别于西方现代化的重要方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广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共同价值追求汇聚人心,促进社会成员具有正确的价值取向和良好的精神风貌,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是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要求和目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要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习近平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1]25。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了“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2]164的丰富道德思想。我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形成了“守诚信”的道德文化传统。以儒家为主体的中国传统诚信文化,具有鲜明的本体性、道义性和美德性。儒家传统诚信道德以符合天道义理为前提,注重主体内在道德性的培育,强调社会成员的诚信行为要出于内心的诚意,做到内诚外信。因此,新时代中国式现代化的精神文明建设,需要提炼概括出中国传统诚信文化的特质,汲取其思想精华,传承其精神内核,以“增强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2]164。
一、中国传统诚信文化的本体性
强调行为动机的正当性是道德行为的鲜明特性。为此,儒家诚信道德理论非常重视人们遵守诚信道德原则的动机问题。在如何实现诚信道德的内心服膺这一问题上,儒家思想家从“诚”的本体论出发,为社会个体修养诚德的正当性提供了理论辩护,即由天道之诚以及“天人合一”来推演人道之诚。
中国儒家传统道德文化强调“天道之诚”的本体地位。中国儒家传统道德把宇宙视为整体,“道”贯通宇宙万物,世界万物通过“道”而统一为一体。“道”是万物共同的本性和本原,宇宙万物的运行和演化是循环不息的。人作为宇宙的一部分,也是自然演化的产物,人的精神品性是天地之道的外显,或者说,其本身就是天道的一部分。所以,人道以天道为源,即人道以天道为合法性来源。具体到“诚”这一观念,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传统诚信文化认为,“诚”既是“天道”,也是“人道”。孟子曰:“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3]264在孟子看来,“诚”是天道运行的法则,追求“诚”是做人的根本原则。对天道之诚的本体论强调在《中庸》中也得到了体现。《中庸》一方面认为“诚”为其他事物之根本,即“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3]35;另一方面认为“诚”为事物运行之规律,即“诚者,天之道也”[3]32。诚来源于天,天在古人眼中是万物之母,是一种最为真实的存在,代表着本真。荀子尤其强调“天道之诚”的这种真实性和客观性。“天不言而人推高焉,地不言而人推厚焉,四时不言而百姓期焉。夫此有常,以至其诚者也。”[4]40朱熹则明确指出:“诚者,真实无妄之谓,天理之本然也”[3]32,表明诚具备天道、宇宙的本体特征,即“真实无妄”,具有绝对的至上性。由此可见,“天道之诚”的本体地位在事物之根本、事物运行之规律以及客观真实等意义上得到体现。
中国儒家传统诚信文化强调“人道之诚”的道德本体地位。如果说“天道之诚”强调了“诚”在宇宙万物中的本体地位,那么“人道之诚”则是“天道之诚”在道德领域的体现。朱熹在《四书章句集注》中对其注解为:“诚者,理之在我者皆实而无伪,天道之本然也;思诚者,欲此理之在我者皆实而无伪,人道之当然也。”[3]264客观实在性是自然万物的本性是自然之理,即“天道”;人们尊重事物实在性、按照事物本性做事的态度和行为是做人之理,即“人道”。宋儒周敦颐在吸收《中庸》及《易传》中关于“诚”思想的基础上,既强调“天道之诚”的本体地位,同时也突出了“人道之诚”的本体地位。他指出:“圣,诚而已矣。诚,五常之本,百行之原也。”[5]34“诚”不仅是万物之本,同时也是圣人之本,是人们区分行为善恶根本价值标准的“五常”之源,其他德性皆以诚为本,又以诚为最高境界。
中国传统诚信文化中的“诚”具有统摄道德实践的本体地位。虽然“诚”如“节俭、谦虚、勇敢”一样被视为具体的道德规范与德目,但它是总体的德性,处于较高的道德位阶。在《中庸》里,“诚”成为驾驭三达德之上的至高之德。“天下之达道五,所以行之者三: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达道也。知、仁、勇三者,天下之达德也,所以行之者一也。”[3]30在这里,“一”就是“诚”,在“五伦、三达德”的修身逻辑框架中,“诚”处于统领的至高无上地位,构成了一个由上到下的道德规则体系:诚—三达德—五伦。“诚”的这一内涵,显然超越了当下“诚信”之“诚”的范畴。在这里“诚”作为最高的一种境界,在任何道德两难的困境下,“诚”不能因利益而被牺牲掉,不能因为其他的道德要求而被放弃。
中国儒家传统诚信文化中的“信”从于“诚”。儒家倡言:“诚则信矣,信则诚矣”[6]318。“诚”作为主体内在的德性,是个人真实的品质与态度,“信”作为主体外在的表现,是内在之诚的行为验证,二者相互贯通、互为表里,属于内在统一关系。但是,从本质上说,二者依然存在主次关系。朱子有云:“诚是个自然之实,信是个人所为之实。……信不足以尽诚,犹爱不足以尽仁。”[7]103也就是说,“诚”与“信”二者都代表了“实”,但是“诚”偏重于天道之“实”,而“信”侧重于人道之“实”,“诚”是”信“的内在根基,“信”是“诚”的外在表现,“信”源于“诚”,唯有合乎于内在诚意的“信”才是真正的诚信。因此,在儒家学派的诚信观中,诚信与否取决于外信是否以内诚为根源,是否符合于内诚。
总之,中国儒家传统诚信观认为,诚信是自然本性法则。社会成员内心之所以能够服膺诚信之规,不是因为出于外在的利益驱动或舆论压力所致,而是因为“诚信”是人们理所当然应该遵守的道德法则和律令。人们只有不断通过自我的道德修养来实现内心的诚心正意,并将这种诚心正意作为自我的道德律令,以内心之诚统领外在之信,在不断的实践中实现对诚信的坚定与坚守,将诚信作为为人处世、齐家立国的自律原则,才能最终铸造诚信人格。
二、中国传统诚信文化的道义性
中国传统诚信文化的道义性是指诚信是人人应该遵守的当然之则,不能因为个人利益而变通。道义论要求行为者的道德行为是对应然道德律的遵守,这种偱义讲信的行为,往往具有“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8]2524的超功利性。质言之,人们良好的诚信行为是不计较利害得失的,它强调道德本身的目的性,反对道德工具化的那种为利守信的行为,因为以利益引导诚信行为可能会导致价值相对主义。儒家传统诚信的道义性拒绝利益勾兑,视诚实守信为天经地义,不能基于利益的算计和权衡决定是否诚实守信。
中国传统诚信文化的道义性体现为“以诚统信”。心口一致为“诚”,言行一致为“信”,“诚”是人们行为动机和道德良心的反映,道德良心是判断一个人好坏的重要标准。“信”往往是对人们是否履行承诺、合同、约定的一种行为评价,一个人践行约定的“信”,虽然表现为言行一致,合乎行为规范要求,但是,如果此人之言非真心之语,则是虚伪的表现。另外,“以诚统信”还要求人们的许诺要诚意实在,不要妄言随意许诺,要量力承诺,以便为日后践约奠定基础。那种不顾自身履约能力的任意承诺,是不审慎且不负责任的行为,在客观上会增加违约失信的概率。夸大许诺也是不真诚的表现,不仅造成兑现的困难也是对对方的一种欺骗。在特殊道德困境之下,中国传统诚信文化会允许善意的谎言,例如,为了稳定患者病情,医生善意的隐瞒病情是允许的,但是,一般情况下,诚信要求信以诚为前提。因此,“以诚统信”强调以内在诚为本,以外在信为末。
中国传统诚信文化的道义性还体现为“以义统信”。中国传统诚信文化强调“讲信循义”,主张要处理好遵守诚信的绝对性与相对性的关系问题,既倡导遵守普遍的诚信道德原则,也强调要根据约定、合同、协议、承诺的性质,守经达权。孔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9]8人们的诺言、约定唯有符合一定社会的法律和道德要求,才需要兑现,那种只顾践约而不问承诺是非对错的人,不是真正的君子。孟子更是将信是否符合“义”作为区分君子与小人的标准,在孔子所谓“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9]138的基础上,提出“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10]205的忠告。无疑,诚信之德的义理规制性,涉及到遵守诚信道德的绝对性与相对性问题。在人们是否要讲诚信的问题上,遵守诚信之德是无条件的;但在何种性质的诚信问题上,又是有条件的,必须要以社会正义为前提。人们许下的诺言、签订的契约、合同等,是要积极践约,但是践约不是盲目的行为,需要对约定的正义性质进行考量。因为同“义”相违背的“约定”,会损害具有更高道德价值的“义”,因此,诺言、协议等内容的合理性,需要社会制度、法律或习俗的规定。一旦人们要守的“信”同社会法律法规、核心价值原则或基本道德价值要求相矛盾时,这样的“信约”就失去了坚守的正当性。可见,“义”在社会中,不仅具有“公理”的性质,而且具有“合法、合俗”的性质。因此,“以义统信”强调信约的合法合德性。
虽然中国儒家传统诚信文化不固有教条,允许一定的权变,但它要求诚信的权变必须符合道义。因为君子为人处事应以合乎正义为准则,对于违背天道义理的言行不必拘泥于对承诺的信守。“义”在抽象性上是指社会正义;在具象上表现为社会法律制度、正义理念以及公序良俗等。具言之,作为允诺和践诺的“信”,都要求合乎社会正义要求和法律规定。一旦承诺本身的合法性受到质疑,践行承诺就失去了正当性。荀子曰:“然则凡为天下之要,义为本而信次之。”[11]197在荀子看来,治理天下的根本是正义,义优先于信。朱熹曰:“信,约信也。义者,事之宜也。复,践言也。”[3]53-54总之,中国儒家传统诚信观,不是单纯地要求信守合同、协议、承诺,而是强调唯有符合道义才能践约,离开“义”而单纯地追求“信”是不可取的,明确要求违背“义”的诺言无须履行约定。因此,中国传统诚信文化虽允许诚信的权变,但是这种权变不能背离道义之宗。
三、中国传统诚信文化的美德性
西方古典美德论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说,中国传统美德论是儒家的伦理思想。“美德伦理学曾经长期是以儒家伦理学为主体的中国传统伦理学的基本理论形态和学理进路。”[12]在亚里士多德看来,美德既不是人天生具有的,也不是由神决定的,而是源于人超越其他物类的特性——理性。人不是一般的生物体,而是具有灵魂的最高生物体,人的优良状态是人的灵魂统治身体,人的理性节制情欲,人本身具有的超越动物的特性使人讲道德、具有德性。因此,亚里士多德说:“德性是一种使人成为善良,并使其出色运用其功能的品质。”[13]32在美德论看来,一种德性或行为的正当性,不是因为它是一种合乎道德规范的行为,也不是因为行为的结果能够带来利益或功利,而是因为德性本身体现的就是人应该具有的一种存在状态和人性精神,是人之为人的规定性和好生活的构成要素,它们本身就是好的,不需要德性或行为的后果来证明其正当性。德性不是结果而是始源,是行为的根据,德性主导行为,没有德性,就不会有相应的行为。为此,亚里士多德说:“合乎德性的行为则为行为者所有,还须行为者有某种心灵状态。只是做公正事,并不足成为公正的人,还要像公正人那样做公正事。”[13]30美德论的道德评价根据是品德、情操而非原则或行为,从美德论的角度,诚信是一种良善德性。
中国传统诚信文化强调诚信是人类独有的类属性。无论是西方亚里士多德的美德论还是中国儒家的美德论思想,都是站在人区别于动物的类本质特征上讲德性,认为德性是一种属人的行为和品质,是人异于禽兽的标志。孟子曰:“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3]274,“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3]221。不讲仁义之德,难为其人。传统文化的美德论从根本上解决了人为何具有诚信德性的本性论根据,因为讲道德、具有仁义礼智等德性,才可称其为人。以此推之,诚实守信是人性的规定和表现,人诚实守信的根据,不是规范论所说的基于秩序或利益而制定的普遍道德规则,而是人本身。世间万物,都有专属于自身种类的特性,一种事物之所以是这种事物,是因为其具有与其他物类相区别的特性,德性就是人区别于其他物类的特性。因此,诚信德性不是外在于人的一种规定或命令,而是内在于人的本性之中。既然诚信德性是人的本性的东西,那就表明,身为人,诚实守信是人本性使然,是合乎人性的,而欺骗失信是违背人性的。为此,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3]60传统诚信思想的基本逻辑是:凡是人都要有德性,诚信是一种优良德性,你要成为名副其实的真正的社会人,你就要有诚信德性。在这个意义上,诚信德性是现实个体对类本质的自觉呈现,是“个体的人性状态与生存样式的提升和完善。”[14]故此,孟子曰:“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3]264概言之,诚信是合乎人的本性的一种德性,而不是外在于人的要求,是人就要讲诚信,是人就要有诚实守信的德性。
中国传统诚信文化重视诚信的内在道德情感。传统诚信美德论认为,一个人如果竭尽自己所能而去践行自己的诺言,即便因外部不可抗拒因素而难以达致,我们也认为其具有诚信美德。一个人如果没有诚信的动机和情感,即使客观上做成了一件诚信的事情,我们仍然认为这个人并不具备诚信的美德,只是偶然地促成了一件诚信的事情而已,即此行为虽然合乎诚信规则但行为者未必是具有诚信美德的人。如果一个人发自内心而真诚地去践行自己的诺言,并且践行了自己的承诺,那么此人就是一个具有诚信美德的人,即好人与好事俱全。正如“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3]57如果只是能够养活父母而没有内在的孝敬之心,那么此人就不能称之为孝子。儒家道德由仁礼构成,以仁为内,以礼为外,有礼无仁,则徒有其表。诚信由诚信之德和诚信规范组成,有诚信规范而无诚信之德,则是有诚信之表而无诚信之实。
中国传统诚信文化强调德性与德行的统一。诚信美德是中国传统道德的精华。梁漱溟认为中国传统社会的运转“不靠宗教而靠道德,不靠法律而靠礼俗,不靠强制而靠自力。”[15]212从诚信的角度来看,这个自力一方面来源于诚信本身的美德性;同时,中国的乡土生活又强化了人们对这种美德的信仰。中国古代农耕村落社会,人们的生活圈子相对稳定,交往范围限于村际之间,一目之内,交往内容简单。人们依靠礼俗和经验基本能满足交往的需要。“从个人到家庭,从社会到国家,从生产到生活,从言论到行为,无不为礼文化所包容、所调整。”[16]当诚信规则表现为口耳相传的乡村风俗、默认的习惯,成为众多的家规、族规、村规民约,生活其中的人们必然对礼背后所蕴含的伦理道德产生深刻认同,认为其是人理应具有的德性。中国传统村落社会,由于人际交往对象熟络,多是非亲即友的乡里乡亲,人们之间的承诺与践约往往仅出于对交往主体道德人格的信任,而无须明文的契约和合同的约束。守信之人受到推崇,失信之人遭受唾弃,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褒善贬恶的良好舆论氛围促使人们诚实守信,追求高尚人格。“传统的诚信属于德性主义道德,它把道德本身看作行为的目的。”[17]人们诚实守信源于内心的认同与信仰,自觉服膺诚信已然成为人们德性的一种外显行为。具有诚信美德的人,不仅仅是把“诚信”视为社会的一种客观要求,更是一种内在于己的本性要求,是人生信念和信仰。因此,在中国传统诚信文化中,诚信不是一个抽象的道德律令,而是普通人可以感知、尊敬、信仰的一种生活方式、生活态度、生活目标。它表明,德性本身具有一种内在价值,不仅能带来经济福祉,而且能得到周围人的尊重。概而言之,“儒家伦理还是德性与德行的统一,……道德境界与超道德境界的统一。”[18]300
中国传统诚信文化的本体性、道义性、美德性虽然是我国现代诚信文化建设需要弘扬的优良传统,但是也不能否认“合乎诚信规则”的利益导向行为的正当性,因为现代人的诚信动机是与对功利目的的追求交织在一起,人们在践行承诺的时候,往往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而共同发生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大部分社会成员的道德境界处于人我两利的中间层次,因此,物质和精神的奖惩机制对他们诚信行为的选择具有牵制力。但是,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在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守信联合奖励与失信联合惩罚机制作用的同时,积极弘扬我国传统诚信文化的精髓,激发人们追求天道义理的诚信美德,使人们既不停留在为“利”而守诚信的较低道德层次,也要避免人们因“利”而守诚信的价值相对主义。因此,诚信建设需要汲取中国传统诚信文化中的本体论、道义论和美德论思想,超越功利主义诚信观的局限性,在“明明德”中提升社会成员诚实守信的道德境界,使人们自觉恪守承诺,不为利益诱惑而失约失信。正如习近平所指出的:“要继承和弘扬我国人民在长期实践中培育和形成的传统美德,坚持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坚持社会主义道德观,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基础上,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努力实现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让13亿人的每一分子都成为传播中华美德、中华文化的主体。”[2]160-161全面理解中国传统诚信文化的本体性、道义性和美德性等特征,对于继承和弘扬中国传统诚信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诚信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
[2]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8.
[3]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1.
[4] 楼宇烈.荀子新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8.
[5] 周敦颐.周子通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
[6] 程颢,程颐.二程集(第1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1.
[7] 朱熹.朱子语类(第1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6.
[8] 班固.汉书(第8册)[M].北京:中华书局,1962.
[9] 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9.
[10] 杨伯峻.孟子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6.
[11] 杨倞.荀子[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
[12] 万俊人.关于美德伦理学研究中的几个理论问题[J].道德与文明,2008,(3).
[13]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科伦理学[M].苗力田,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
[14] 寇东亮.德性与自由:道德的两个基本构成因子——基于实践唯物主义的分析[J].浙江社会科学,2007,(4).
[15] 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M].上海:学林出版社,1987.
[16] 张晋藩.论礼——中国法文化的核心[J].政法论坛,1995,(3).
[17] 张怀承.论传统道德的诚信精神及现代意义[J].道德与文明,2007,(2).
[18] 陈来.儒学美德论[M].北京:三联书店,2019.
- 王淑芹 杜凡:论中国传统诚信文化的特性 发布时间: 2025/07/14
- 习近平总书记这样谈诚信建设 发布时间: 2025/07/14
- 国投集团审计法务部赴西卓子山矿业公司开展社... 发布时间: 2025/07/10
- 乌海文旅集团积极开展2025年诚信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 2025/07/10
- 乌达区民政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 2025/07/10
- 幸福社区:推进诚信经营 点亮诚信之光 发布时间: 2025/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