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信用履职专业能力,近日,市发改委组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专题教育,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
学习会系统解读《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围绕条例立法背景、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等内容,清晰界定信用工作权责边界、规范工作流程标准。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聆听授课、深入思考领悟,积极开展交流研讨,进一步深化信用认识,达到以学促思、以思促行的学习效果。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持续深化《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宣传贯彻,将法治思维融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过程。以此次学习为契机,持续深化信用法治建设,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把法律法规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履职尽责、服务企业、赋能发展的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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