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机构或个人假借“银龄行动”名义开展商业活动牟利。为防止群众利益受损,民政部老龄工作司、中国老龄协会权益保护部9月23日就有关事项联合发布风险提示。
提示指出,《全国老龄委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银龄行动”是以老年人为主体的志愿服务活动。依据《志愿服务条例》,开展“银龄行动”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
民政部、全国老龄办、中国老龄协会从未授权、从未批准、从未同意任何机构或个人以“银龄行动”名义,开展投资返利、销售返佣、加盟返点等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
社会公众如发现有不法分子假借“银龄行动”名义从事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违法广告、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请及时向属地有关职能部门投诉、举报、报案。
相关文章
- 公安部:打击涉农犯罪专项行动取得新进展 发布时间: 2025/10/10
- 两部门:防范假借“银龄行动”名义开展商业活... 发布时间: 2025/10/05
- 三部门联合启动2025年金融教育宣传周活动 发布时间: 2025/09/22
- 三部门联合启动2025年金融教育宣传周活动 发布时间: 2025/09/19
- 两部委:食品标签应真实准确,不得对消费者造... 发布时间: 2025/09/12
- 公安部:身份证“全国通办”惠及近1亿人次 发布时间: 2025/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