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绥德县公安局民警分别前往该县明德小学和第五小学,向郭宇涵、马树梓两名同学颁发了“拾金不昧 诚实可嘉”奖状。
6月8日16时30分,明德小学六年级一班郭宇涵同学与第五小学六年级二班马树梓在金阳光上郡五路中段居民楼下捡到一部华为手机,两名同学现场未找到失主,第一时间将手机拿到公安局门口后交给值班民警。后经民警调查联系,找到了失主,并将手机归还失主。绥德县公安局通过表彰两名同学拾金不昧的品德,用鲜活的事例为同学们送上一堂意义丰富的“道德与法治”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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